醫院消毒供應中心 第三部分:清洗消毒及滅菌監測標準WS 310.3-2016
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行業標準
WS310.3—2016
代替WS310.3—2009
醫院消毒供應中心
第3部分:清洗消毒及滅菌效果監測標準
Centralsterilesupplydepartment(CSSD)—
Part3:Surveillancestandardforcleaning,disinfectionandsterilization
2016-12-27發布 2017-06-01實施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發布
前言
本部分4.2.1.3、4.2.2.2.1、4.4.1.7、4.4.4.3.2為推薦性條款,其余均為強制性條款。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和《醫院感染管理辦法》制定本標準。
WS310《醫院消毒供應中心》是從診療器械相關醫院感染預防與控制的角度,對醫院消毒供應中心的管理、操作、監測予以規范的標準,由以下三個部分組成:
——第1部分:管理規范;
——第2部分:清洗消毒及滅菌技術操作規范;
——第3部分:清洗消毒及滅菌效果監測標準。
本部分為WS310的第3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2009給出的規則起草。
本部分代替WS310.3—2009。除編輯性修改外主要技術變化如下:
——在適用范圍中,刪除了“暫未實行消毒供應工作集中管理的醫院,其手術部(室)的消毒供應工作應執行本標準”和“已采取污水集中處理的其他醫療機構可參照使用”的要求;
——在規范性引用文件中,增加了WS/T367《醫療機構消毒技術規范》和GB/T30690《小型壓力蒸汽滅菌器滅菌效果監測方法和評價要求》;
——調整術語和定義中的A0值和管腔器械至WS310.2;增加大修的定義(見3.4);
——修改了監測材料、自制測試標準包的要求(見4.1.3);
——增加了對壓力蒸汽滅菌器溫度、壓力和時間的檢測要求[見4.1.5.b)];
——增加了對清洗質量可定期進行定量檢測的要求(見4.2.1.3);
——增加了使用特定滅菌程序時對滅菌質量監測的要求(見4.4.1.6);增加了外來醫療器械、植入物、硬質容器、超大超重包首次滅菌進行滅菌參數和有效性測試的要求(見4.4.1.8);
——增加了對壓力蒸汽滅菌每年監測溫度、壓力和時間等參數的要求(見4.4.2.1.2);
——增加了對采用信息系統手術器械包用后有關標識的要求[見5.4.C)];增加了定期對監測資料進行總結分析,持續改進的要求(見5.6);
——增加了附錄D過氧化氫低溫等離子滅菌的生物監測方法和附錄E低溫蒸汽甲醛滅菌的生物監測方法。
本部分主要起草單位:北京大學第一醫院、國家衛生計生委醫院管理研究所、北京協和醫院、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環境與健康產品安全所、上海瑞金醫院、廣州市第一人民醫院、江蘇省南京市衛生局、浙江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解放軍總醫院、四川大學華西醫院、浙江大學邵逸夫醫院、北京大學第三醫院、北京大學口腔醫院、泰達國際心血管病醫院、廣東省中山市小欖人民醫院、黑龍江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北京積水潭醫院、北京市衛生監督所、北京朝陽醫院。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李六億、鞏玉秀、付強、任伍愛、張青、張流波、李新武、錢黎明、馮秀蘭、王易非、張宇、周彬、么莉、黃靖雄、胡國慶、劉運喜、黃浩、王亞娟、袁曉寧、劉翠梅、趙云呈、姜華、林玲、陳輝、裴紅生、李保華。
本部分所代替標準歷次版本發布情況為:
WS310.3—2009。
醫院消毒供應中心
第3部分:清洗消毒及滅菌效果監測標準
1范圍
WS310的本部分規定了醫院消毒供應中心(centralsterilesupplydepartment,CSSD)消毒與滅菌效果監測的要求、方法、質量控制過程的記錄與可追溯要求。
本部分適用于醫院和為醫院提供消毒滅菌服務的消毒服務機構。
2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對于本文件的應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注日期的版本適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于本文件。
GB15982醫院消毒衛生標準
GB/T20367醫療保健產品滅菌醫療保健機構濕熱滅菌的確認和常規控制要求
GB/T30690小型壓力蒸汽滅菌器滅菌效果監測方法和評價要求
WS310.1醫院消毒供應中心第1部分:管理規范
WS310.2醫院消毒供應中心第2部分:清洗消毒及滅菌技術操作規范
WS/T367醫療機構消毒技術規范
3術語和定義
WS310.1、WS310.2界定的以及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文件。
3.1
可追溯traceability
對影響滅菌過程和結果的關鍵要素進行記錄,保存備查,實現可追蹤。
3.2
滅菌過程驗證裝置process challenge device;PCD
對滅菌過程具有特定抗力的裝置,用于評價滅菌過程的有效性。
3.3
清洗效果測試物test soil
用于測試清洗效果的產品。
3.4
大修major repair
超出該設備常規維護保養范圍,顯著影響該設備性能的維修操作。
示例1:壓力蒸汽滅菌器大修如更換真空泵、與腔體相連的閥門、大型供汽管道、
控制系統等。示例2:清洗消毒器大修如更換水泵、清洗劑供給系統、加熱系統、控制系統等。
3.5
小型蒸汽滅菌器 smallsteamsterilizer
體積小于60L的壓力蒸汽滅菌器。
3.6
快速壓力蒸汽滅菌flashsterilization
專門用于處理立即使用物品的壓力蒸汽滅菌過程。
4監測要求及方法
4.1通用要求
4.1.1應專人負責質量監測工作。
4.1.2應定期對醫用清洗劑、消毒劑、清洗用水、醫用潤滑劑、包裝材料等進行質量檢查,檢查結果應符合WS310.1的要求。
4.1.3應進行監測材料衛生安全評價報告及有效期等的檢查,檢查結果應符合要求。自制測試標準包應符合WS/T367的有關要求。
4.1.4應遵循設備生產廠家的使用說明或指導手冊對清洗消毒器、封口機、滅菌器定期進行預防性維護與保養、日常清潔和檢查。
4.1.5應按照以下要求進行設備的檢測:
清洗消毒器應遵循生產廠家的使用說明或指導手冊進行檢測;
壓力蒸汽滅菌器應每年對滅菌程序的溫度、壓力和時間進行檢測;
壓力蒸汽滅菌器應定期對壓力表和安全閥進行檢測;
干熱滅菌器應每年用多點溫度檢測儀對滅菌器各層內、中、外各點的溫度進行檢測;
低溫滅菌器應每年定期遵循生產廠家的使用說明或指導手冊進行檢測;
封口機應每年定期遵循生產廠家的使用說明或指導手冊進行檢測。
4.2清洗質量的監測
4.2.1器械、器具和物品清洗質量的監測
4.2.1.1日常監測
在檢查包裝時進行,應目測和(或)借助帶光源放大鏡檢查。清洗后的器械表面及其關節、齒牙應光潔,無血漬、污漬、水垢等殘留物質和銹斑。
4.2.1.2定期抽查
每月應至少隨機抽查3個-5個待滅菌包內全部物品的清洗質量,檢查的內容同日常監測,并記錄監測結果。
4.2.1.3清洗效果評價
可定期采用定量檢測的方法,對診療器械、器具和物品的清洗效果進行評價。
4.2.2清洗消毒器及其質量的監測4.2.2.1日常監測
應每批次監測清洗消毒器的物理參數及運轉情況,并記錄。
4.2.2.2定期監測
4.2.2.2.1對清洗消毒器的清洗效果可每年采用清洗效果測試物進行監測。當清洗物品或清洗程序發生改變時,也可采用清洗效果測試指示物進行清洗效果的監測。
4.2.2.22清洗效果測試物的監測方法應遵循生產廠家的使用說明或指導手冊。
4.22.3注意事項
清洗消毒器新安裝、更新、大修、更換清洗劑、改變消毒參數或裝載方法等時,應遵循生產廠家的使用說明或指導手冊進行檢測,清洗消毒質量檢測合格后,清洗消毒器方可使用。
4.3消毒質量的監測
4.3.1濕熱消毒
應監測、記錄每次消毒的溫度與時間或A0值。監測結果應符合WS310.2的要求。應每年檢測清洗消毒器的溫度、時間等主要性能參數。結果應符合生產廠家的使用說明或指導手冊的要求。
4.3.2化學消毒
應根據消毒劑的種類特點,定期監測消毒劑的濃度、消毒時間和消毒時的溫度,并記錄,結果應符合該消毒劑的規定。
4.3.3消毒效果監測
消毒后直接使用物品應每季度進行監測,監測方法及監測結果應符合GB15982的要求。每次檢測3件-5件有代表性的物品。
4.4滅菌質量的監測
4.4.1原則
4.4.1.1對滅菌質量采用物理監測法、化學監測法和生物監測法進行,監測結果應符合本標準的要求。4.4.1.2物理監測不合格的滅菌物品不得發放,并應分析原因進行改進,直至監測結果符合要求。
4.4.1.3包外化學監測不合格的滅菌物品不得發放,包內化學監測不合格的滅菌物品和濕包不得使用。并應分析原因進行改進,直至監測結果符合要求。
4.4.1.4生物監測不合格時,應盡快召回上次生物監測合格以來所有尚未使用的滅菌物品,重新處理;并應分析不合格的原因,改進后,生物監測連續三次合格后方可使用。
4.4.1.5植入物的滅菌應每批次進行生物監測。生物監測合格后,方可發放。
4.4.16使用特定的滅菌程序滅菌時,應使用相應的指示物進行監測。
4.4.1.7按照滅菌裝載物品的種類,可選擇具有代表性的PCD進行滅菌效果的監測。
4.4.1.8滅菌外來醫療器械、植入物、硬質容器、超大超重包,應遵循廠家提供的滅菌參數,首次滅菌時對滅菌參數和有效性進行測試,并進行濕包檢查。
4.4.2壓力蒸汽滅菌的監測
4.4.2.1物理監測法
4.4.2.1.1日常監測:每次滅菌應連續監測并記錄滅菌時的溫度、壓力和時間等滅菌參數。滅菌溫度波動范圍在+3℃內,時間滿足最低滅菌時間的要求,同時應記錄所有臨界點的時間、溫度與壓力值,結果應符合滅菌的要求。
4.4.2.1.2定期監測:應每年用溫度壓力檢測儀監測溫度、壓力和時間等參數,檢測儀探頭放置于最難滅菌部位。
4.4.2.2化學監測法
4.4.2.2.1應進行包外、包內化學指示物監測。具體要求為滅菌包包外應有化學指示物,高度危險性物品包內應放置包內化學指示物,置于最難滅菌的部位。如果透過包裝材料可直接觀察包內化學指示物的顏色變化,則不必放置包外化學指示物。根據化學指示物顏色或形態等變化,判定是否達到滅菌合格
要求。
4.4.2.2.2采用快速程序滅菌時,也應進行化學監測。直接將一片包內化學指示物置于待滅菌物品旁邊進行化學監測。
4.4.2.3生物監測法
4.4.2.3.1應至少每周監測一次,監測方法遵循附錄A的要求。
4.4.2.3.2緊急情況滅菌植入物時,使用含第5類化學指示物的生物PCD進行監測,化學指示物合格可提前放行,生物監測的結果應及時通報使用部門。
4.4.2.3.3采用新的包裝材料和方法進行滅菌時應進行生物監測。
4.4.2.3.4小型壓力蒸汽滅菌器因一般無標準生物監測包,應選擇滅菌器常用的、有代表性的滅菌物品制作生物測試包或生物PCD,置于滅菌器最難滅菌的部位,且滅菌器應處于滿載狀態。生物測試包或生物PCD應側放,體積大時可平放。
4.4.2.3.5采用快速程序滅菌時,應直接將一支生物指示物,置于空載的滅菌器內,經一個滅菌周期后取出,規定條件下培養,觀察結果。
4.4.2.36生物監測不合格時,應遵循4.4.1.4的規定。
4.4.2.4B-D試驗
預真空(包括脈動真空)壓力蒸汽滅菌器應每日開始滅菌運行前空載進行B-D測試,B-D測試合格后,滅菌器方可使用。B-D測試失敗,應及時查找原因進行改進,監測合格后,滅菌器方可使用。小型壓力蒸汽滅菌器的B-D試驗應參照GB/T30690。
4.4.25滅菌器新安裝、移位和大修后的監測
應進行物理監測、化學監測和生物監測。物理監測、化學監測通過后,生物監測應空載連續監測三次,合格后滅菌器方可使用,監測方法應符合GB/T20367的有關要求。對于小型壓力蒸汽滅菌器,生物監測應滿載連續監測三次,合格后滅菌器方可使用。預真空(包括脈動真空)壓力蒸汽滅菌器應進行B-D測試并重復三次,連續監測合格后,滅菌器方可使用。
4.4.3干熱滅菌的監測
4.4.3.1物理監測法:每滅菌批次應進行物理監測。監測方法包括記錄溫度與持續時間。溫度在設定時間內均達到預置溫度,則物理監測合格。
4.4.3.2化學監測法:每一滅菌包外應使用包外化學指示物,每一滅菌包內應使用包內化學指示物,并置于最難滅菌的部位。對于未打包的物品,應使用一個或者多個包內化學指示物,放在待滅菌物品附近進行監測。經過一個滅菌周期后取出,據其顏色或形態的改變判斷是否達到滅菌要求。
4.4.3.3生物監測法:應每周監測一次,監測方法遵循附錄B的要求。
4.4.3.4新安裝、移位和大修后的監測:應進行物理監測法、化學監測法和生物監測法監測(重復三次),
監測合格后,滅菌器方可使用。
4.4.4低溫滅菌的監測
4.4.4.1原則
低溫滅菌器新安裝、移位、大修、滅菌失敗、包裝材料或被滅菌物品改變,應對滅菌效果進行重新評價,包括采用物理監測法、化學監測法和生物監測法進行監測(重復三次),監測合格后,滅菌器方可使用。
4.4.42環氧乙烷滅菌的監測
4.4.42.1物理監測法:每次滅菌應監測并記錄滅菌時的溫度、壓力、時間和相對濕度等滅菌參數。滅菌參數應符合滅菌器的使用說明或操作手冊的要求。
4.4.42.2化學監測法:每個滅菌物品包外應使用包外化學指示物,作為滅菌過程的標志,每包內最難滅菌位置放置包內化學指示物,通過觀察其顏色變化,判定其是否達到滅菌合格要求。
4.4.42.3生物監測法:每滅菌批次應進行生物監測,監測方法遵循附錄C的要求。
4.4.4.3過氧化氫低溫等離子滅菌的監測
4.4.4.3.1物理監測法:每次滅菌應連續監測并記錄每個滅菌周期的臨界參數如艙內壓、溫度、等離子體電源輸出功率和滅菌時間等滅菌參數。滅菌參數應符合滅菌器的使用說明或操作手冊的要求。4.4.4.32可對過氧化氫濃度進行監測。
4.4.4.3.3化學監測法:每個滅菌物品包外應使用包外化學指示物,作為滅菌過程的標志;每包內最難滅菌位置應放置包內化學指示物,通過觀察其顏色變化,判定其是否達到滅菌合格要求。
4.443.4生物監測法:每天使用時應至少進行一次滅菌循環的生物監測,監測方法遵循附錄D的要求。
4.4.4.4低溫蒸汽甲醛滅菌的監測
4.4.4.4.1物理監測法:每滅菌批次應進行物理監測。詳細記錄滅菌過程的參數,包括滅菌溫度、相對濕度、壓力與時間。滅菌參數應符合滅菌器的使用說明或操作手冊的要求。
4.4.4.4.2化學監測法:每個滅菌物品包外應使用包外化學指示物,作為滅菌過程的標志;每包內最難滅菌位置應放置包內化學指示物,通過觀察其顏色變化,判定其是否達到滅菌合格要求。
4.4.4.43生物監測法:應每周監測一次,監測方法遵循附錄E的要求。
4.4.4.5其他低溫滅菌方法的監測要求及方法應符合國家有關標準的規定。
5質量控制過程的記錄與可追溯要求
5.1應建立清洗、消毒、滅菌操作的過程記錄,內容包括:
應留存清洗消毒器和滅菌器運行參數打印資料或記錄;
應記錄滅菌器每次運行情況,包括滅菌日期、滅菌器編號、批次號、裝載的主要物品、滅菌程序號、主要運行參數、操作員簽名或代號,及滅菌質量的監測結果等,并存檔。
5.2應對清洗、消毒、滅菌質量的日常監測和定期監測進行記錄。
5.3記錄應具有可追溯性,清洗、消毒監測資料和記錄的保存期應≥6個月,滅菌質量監測資料和記錄的保留期應≥3年。
5.4滅菌標識的要求如下:
滅菌包外應有標識,內容包括物品名稱、檢查打包者姓名或代號、滅菌器編號、批次號、滅菌日期和失效日期;或含有上述內容的信息標識。
使用者應檢查并確認包內化學指示物是否合格、器械干燥、潔凈等,合格方可使用。同時將手術器械包的包外標識留存或記錄于手術護理記錄單上。
如采用信息系統,手術器械包的標識使用后應隨器械回到CSSD進行追溯記錄。
5.5應建立持續質量改進制度及措施,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并應建立滅菌物品召回制度如下:
生物監測不合格時,應通知使用部門停止使用,并召回上次監測合格以來尚未使用的所有滅菌物品。同時應書面報告相關管理部門,說明召回的原因。
相關管理部門應通知使用部門對已使用該期間無菌物品的患者進行密切觀察。
應檢查滅菌過程的各個環節,查找滅菌失敗的可能原因,并采取相應的改進措施后,重新進行生物監測3次,合格后該滅菌器方可正常使用。
應對該事件的處理情況進行總結,并向相關管理部門匯報。
5.6應定期對監測資料進行總結分析,做到持續質量改進。
附錄A
(規范性附錄)
壓力蒸汽滅菌器的生物監測方法
A.1標準生物測試包的制作方法
按照WS/T367的規定,將嗜熱脂肪桿菌芽孢生物指示物置于標準測試包的中心部位,生物指示物應符合國家相關管理要求。標準測試包由16條41cmX66cm的全棉手術巾制成,即每條手術巾的長邊先折成3層,短邊折成2層,然后疊放,制成23cmX23cmX15cm、1.5kg的標準測試包。
A.2監測方法
按照WS/T367的規定,將標準生物測試包或生物PCD(含一次性標準生物測試包),對滿載滅菌器的滅菌質量進行生物監測。標準生物監測包或生物PCD置于滅菌器排氣口的上方或生產廠家建議的滅菌器內最難滅菌的部位,經過一個滅菌周期后,自含式生物指示物遵循產品說明書進行培養;如使用芽孢菌片,應在無菌條件下將芽孢菌片接種到含10mL溴甲酚紫葡萄糖蛋白胨水培養基的無菌試管中,經56℃±2℃培養7d,檢測時以培養基作為陰性對照(自含式生物指示物不用設陰性對照),以加人芽孢菌片的培養基作為陽性對照;見察培養結果。如果一天內進行多次生物監測,且生物指示物為同一批號,則只需設一次陽性對照。
A.3結果判定
陽性對照組培養陽性,陰性對照組培養陰性,試驗組培養陰性,判定為滅菌合格。陽性對照組培養陽性,陰性對照組培養陰性,試驗組培養陽性,則滅菌不合格;同時應進一步鑒定試驗組陽性的細菌是否為指示菌或是污染所致。
附錄B
(規范性附錄)
干熱滅菌的生物監測方法
B.1標準生物測試管的制作方法
按照WS/T367的規定,將枯草桿菌黑色變種芽孢菌片裝人無菌試管內(1片/管),制成標準生物測試管。生物指示物應符合國家相關管理要求。
B.2監測方法
將標準生物測試管置于滅菌器與每層門把手對角線內、外角處,每個位置放置2個標準生物測試管,試管帽置于試管旁,關好柜門,經一個滅菌周期后,待溫度降至80℃左右時,加蓋試管帽后取出試管。在無菌條件下,每管加人5mL胰蛋白胨大豆肉湯培養基(TSB),36℃±1℃培養48h,觀察初步結果,無菌生長管繼續培養至第7日。檢測時以培養基作為陰性對照,以加人芽孢菌片的培養基作為陽性對照。
B.3結果判定
陽性對照組培養陽性,陰性對照組培養陰性,若每個測試管的肉湯培養均澄清,判為滅菌合格;若陽性對照組培養陽性,陰性對照組培養陰性,而只要有一個測試管的肉湯培養混濁,判為不合格;對難以判定的測試管肉湯培養結果,取0.1mL肉湯培養物接種于營養瓊脂平板,用滅菌L棒或接種環涂勻,置36℃±1℃培養48h,觀察菌落形態,并做涂片染色鏡檢,判斷是否有指示菌生長,若有指示菌生長,判為滅菌不合格;若無指示菌生長,判為滅菌合格。
附錄C
(規范性附錄)
環氧乙烷滅菌的生物監測方法
C.1常規生物測試包的制備
取一個20mL無菌注射器,去掉針頭,拔出針栓,將枯草桿菌黑色變種芽孢生物指示物放人針筒內,帶孔的塑料帽應朝向針頭處,再將注射器的針栓插回針筒(注意不要碰及生物指示物),之后用一條全棉小毛巾兩層包裹,置于紙塑包裝袋中,封裝。生物指示物應符合國家相關管理要求。
C.2監測方法
將常規生物測試包置于滅菌器最難滅菌的部位(所有裝載滅菌包的中心部位)。滅菌周期完成后應立即將生物測試包從被滅菌物品中取出。自含式生物指示物遵循產品說明書進行培養;如使用芽孢菌片的,應在無菌條件下將芽孢菌片接種到含5mL胰蛋白胨大豆肉湯培養基(TSB)的無菌試管中,36℃±1℃培養48h,觀察初步結果,無菌生長管繼續培養至第7日。檢測時以培養基作為陰性對照(自含式生物指示物不用設陰性對照),以加人芽孢菌片的培養基作為陽性對照。
C.3結果判定
陽性對照組培養陽性,陰性對照組培養陰性,試驗組培養陰性,判定為滅菌合格。陽性對照組培養陽性,陰性對照組培養陰性,試驗組培養陽性,則滅菌不合格;同時應進一步鑒定試驗組陽性的細菌是否為指示菌或是污染所致。
附錄D
(規范性附錄)
過氧化氫低溫等離子滅菌的生物監測方法
D.1管腔生物PCD或非管腔生物監測包的制作
采用嗜熱脂肪桿菌芽孢生物指示物制作管腔生物PCD或非管腔生物監測包;生物指示物的載體應對過氧化氫無吸附作用,每一載體上的菌量應達到1X106CFU,所用芽孢對過氧化氫氣體的抗力應穩定并鑒定合格;所用產品應符合國家相關管理要求。
D.2管腔生物PCD的監測方法
滅菌管腔器械時,可使用管腔生物PCD進行監測,應將管腔生物PCD放置于滅菌器內最難滅菌的部位(按照生產廠家說明書建議,遠離過氧化氫注人口,如滅菌艙下層器械擱架的后方)。滅菌周期完成后立即將管腔生物PCD從滅菌器中取出,生物指示物應放置56℃±2℃培養7d(或遵循產品說明書),觀察培養結果。并設陽性對照和陰性對照(自含式生物指示物不用設陰性對照)。
D.3非管腔生物監測包的監測方法
滅菌非管腔器械時,應使用非管腔生物監測包進行監測,應將生物指示物置于特衛強材料的包裝袋內,密封式包裝后,放置于滅菌器內最難滅菌的部位(按照生產廠家說明書建議,遠離過氧化氫注人口,如滅菌艙下層器械擱架的后方)。滅菌周期完成后立即將非管腔生物監測包從滅菌器中取出,生物指示物應放置56℃±2℃培養7d(或遵循產品說明書),觀察培養結果。并設陽性對照和陰性對照(自含式生物指示物不用設陰性對照)。
D.4結果判定
陽性對照組培養陽性,陰性對照組培養陰性,實驗組培養陰性,判定為滅菌合格。陽性對照組培養陽性,陰性對照組培養陰性,實驗組培養陽性,判定為滅菌失敗;同時應進一步鑒定實驗組陽性的細菌是否為指示菌或是污染所致。
附錄E
(規范性附錄)
低溫蒸汽甲醛滅菌的生物監測方法
E.1管腔生物PCD或非管腔生物監測包的制作
采用嗜熱脂肪桿菌芽孢生物指示物制作管腔生物PCD或非管腔生物監測包;生物指示物的載體應對甲醛無吸附作用,每一載體上的菌量應達到1X106CFU,所用芽孢對甲醛的抗力應穩定并鑒定合格,所用產品應符合國家相關管理要求。
E.2管腔生物PCD的監測方法
滅菌管腔器械時,可使用管腔生物PCD進行監測,應將管腔生物PCD放置于滅菌器內最難滅菌的部位(按照生產廠家說明書建議,遠離甲醛注人口),滅菌周期完成后立即將管腔生物PCD從滅菌器中取出,生物指示物應放置56℃±2℃培養7d(或遵循產品說明書),觀察培養結果。并設陽性對照和陰性對照(自含式生物指示物不用設陰性對照)。
E.3非管腔生物監測包的監測方法
滅菌非管腔器械時,應使用非管腔生物監測包進行監測,應將生物指示物置于紙塑包裝袋內,密封式包裝后,放置于滅菌器內最難滅菌的部位(按照生產廠家說明書建議,遠離甲醛注人口)。滅菌周期完成后立即將非管腔生物監測包從滅菌器中取出,生物指示物應放置56℃±2℃培養7d(或遵循產品說明書),觀察培養結果。并設陽性對照和陰性對照(自含式生物指示物不用設陰性對照)。
E.4結果判定
陽性對照組培養陽性,陰性對照組培養陰性,實驗組培養陰性,判定為滅菌合格。陽性對照組培養陽性,陰性對照組培養陰性,實驗組培養陽性,判定為滅菌失敗;同時應進一步鑒定實驗組陽性的細菌是否為指示菌或是污染所致。

